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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本年度現金分享將於7月1日起分批發放,符合身份條件及在澳條件的的永久性居民每人1萬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6,000元。身份條件是指在2025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在澳條件是指在2025年全年身處澳門至少183日。
社會工作局協助特區政府向符合規定的敬老金和殘疾津貼受益人發放本年度現金分享款項。符合資格的殘疾津貼受益人和居住在澳門以外地區且符合資格的敬老金受益人,倘於本月10日或之前已完成在生證明手續,可如期於7月獲發放現金分享。倘之後才辦理在生證明,則於完成手續的翌月獲發放現金分享。
此外,為公帑管理及跟進受益人狀況的目的,社工局持續進行“敬老金受益人核查工作”,受查人士倘未辦理在生證明或核查手續,將會影響現金分享款項的發放。
如有查詢,可致電社工局查詢專線28367878或敬老金查詢專線28366166,亦可瀏覽社工局網頁www.ia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