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本報訊】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團提請國務院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制定行政法規。代表團指出,在深合區發展過程中,法治保障方面存在多方面問題,包括深合區建設涉及內地與澳門兩種法律體系、兩種社會制度在諸多領域的磨合銜接;深合區建設需要在國家事權層面以制度保障一攬子政策落地實施;深合區建設需要在具備良好的實踐基礎上進一步突破創新。
代表團建議,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澳門、考察橫琴指示精神,破解深合區發展運行的基礎性難題,匯聚粵澳發展合力,懇請國務院層面支持制定合作區行政法規,為橫琴提供更高層級、更廣覆蓋、更強效力的法治保障。
代表團建議在國家部委層面明確牽頭部門統籌該事項。按照行政法規“國務院組織起草、確定一個或多個部門具體負責”的要求,懇請在國家部委層面明確一個立法工作牽頭部委,統籌協調各相關部委,確保相關工作紮實有序開展。粵澳層面共商,加強深合區行政法規研究論證,力爭在今年逐步形成較為完善和成熟的行政法規建議草案文本。
同時,建議推動將深合區行政法規立法列入明年度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鑒於深合區第二階段建設正加快推進,該立法項目有必要性、可行性、緊迫性和操作性,懇請司法部支持關心。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列入國務院年度立法計劃,加快推進研究制定工作。
在行政法規立法內容上,代表團建議重點考慮三個方面,將該行政法規制定成為一部綜合性法規。一是主要體現為聚焦“新產業”“新家園”“新體系”“新體制”四方面重點任務目標,需要必要的政策性突破的內容,著眼於重點領域涉國家事權系統下放給深合區實施的事項,重點政策和突破部委規章等支持事項,需要國家部委給予必要的支持以允許深合區先行先試和做改革開放的試驗田事項等。
二是對已有政策創新和改革開放經驗做法的固化和法治化,比如15%個人所得稅、15%企業所得稅、澳人澳稅、一簽多行、團進團出、分線管理財稅政策、“澳門新街坊”政策等法治化,體現公開公平、穩預期的作用。
三是就國家部委和粵澳雙方、管委會、執委會、省派出機構共同建設深合區形成的規律性認識法定化,包括對深合區定性事項、“三個不變其他都可以變”法治化、法律底色的適用選擇、省派出機構如何更好履行屬地責任、澳門多方面加大投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