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本報訊】一名本地男子藉管理任職公司銀行賬戶之便,涉嫌私吞公司逾28萬元公款。司警接相關公司的內地東主報案後,於本月22日傳召疑人協助調查, 揭發其“穿櫃桶底”行為,並成功起回全部涉案贓款。
涉案本地男子姓鍾,43歲,於本地某食品貿易公司任職行政人員,同時開立另一所貿易行。案中事主為鍾某所任職的食品貿易公司內地東主。
案情指,鍾某約一年前開始在事主於本澳開設的食品貿易公司任職,負責協助管理該公司的兩個銀行賬戶,以維持資金周轉,而鍾某每次提款時,需得到事主的同意及授權。今年8月19日,事主著鍾某到銀行提取120萬港元及8萬澳門元,之後交予公司同事。兩日後,鍾某到銀行提款,但由於每個賬戶每日提款限額20萬元,鍾某最終只提取了20萬港元及8萬澳門元,惟其提款後,並未按約定將款項交予同事,最終更失去聯絡。
由於事主未能聯繫鍾某,於是在今年8月29日委託公司一名職員到司警局報案,報稱折合損失逾28萬澳門元。司警接報展開調查,查悉鍾某提款後,將有關款項帶返自己開設的貿易行,之後再存入其私人銀行賬戶。本月22日,司警傳召鍾某前往警局協助調查,其拒絕合作,但退還全部涉案款項。警方根據調查所得,隨即對鍾某落案控以相當巨額信任之濫用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