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24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提到,廉署去年4月公佈海關關員涉嫌騙取病假的案件後,行政當局表示高度關注,廉署於是開立全面調查卷宗,重新對健康檢查委員會就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因病缺勤之運作及制度展開全面的調查及分析。在釐清該委員會的實務情況及實際困難,並重點檢視該委員會對相關法律規定的執行情況後,廉署從規範層面及操作層面提出了具可操作性的建議。
廉署指出,經綜合分析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尤其是第104條及第105條,以及現行第81/99/M號法令第33條等涉及健康檢查委員會的法律規定及相關司法見解,並深入了解相關委員會的實務運作流程後,確認衛生局現時已從多個司法裁判中汲取經驗,完善委員會發表意見的內容及通知流程等工作,並透過行政公職局發出傳閱公函提醒部門盡快安排人員接受委員會檢查,以確保符合相關法律的要求。然而,在具體運作上仍有可完善空間,尤其行政當局應加強健康檢查委員會成員的法律培訓、重組人員組成及合理增加資源分配,以創造健康檢查委員會良好運作的條件,更有效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 廉署認為,行政當局可借鑒外地尤其是葡萄牙類似法律規範之取向,從制度上強制部門及受檢工作人員主動提交醫療報告等可真實顯示其病況的文件及資料,同時加強受檢工作人員的事先同意義務,有需要可增加健康檢查委員會查閱資料的權限,確保該委員會具備足夠權限條件,迅速完成對送檢的工作人員的病況或返崗能力的判斷,協助委員會更好履行法定職責,維護因病缺勤制度的有效及良好運作。
同時,廉署亦就核實因病缺勤人員家中養病的措施及制度,依職責提出修法建議。
廉署表示,將調查結果及改善建議呈交行政長官後,獲行政當局高度重視,行政法務司及社會文化司均表示認同及接納調查報告的意見及建議,為此啟動《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中有關因病缺勤制度的修法工作,並就健康檢查委員會的運作情況作相應檢討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