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勞工局聯同治安警察局上週六前往銀河綜藝館演唱會展開打擊黑工行動,經對現場的107名工作人員進行身份以及工作許可狀況進行核查後,證實其中68名聲稱是志願者的非本地居民涉及非法工作,當中大部分為在澳就讀的大學生,另有1人屬過界工作的外地僱員。此外,負責招攬有關人士非法工作的內地公司3名女負責人涉觸犯非法僱用罪,已被警方落案起訴並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察局上週六聯同勞工局對銀河綜藝館演唱會現場的107名工作人員進行身份核查後,有68名非本地居民需進一步核實工作許可狀況。治安警昨日公佈,該68名非本地居民包括17男51女均嫌疑非法工作,他們均為內地居民,年齡介乎20多歲至30多歲,當中60人在本澳升讀大學。除上述68人外,警方還發現1名姓胡某酒店內地男外僱涉過界工作,其同樣聲稱被招攬做志願者。
另外,警方經調查後,拘捕招攬有關人士非法工作的內地公司3名女負責人。3人均持通行證入境,分別姓李、姓鍾及姓戴,年齡介乎30多至40多歲。治安警已對3人落案控以非法僱用罪移送檢察院偵辦。至於她們是否同屬黑工,警方表示,由於3人均屬承辦方,故不屬黑工。
勞工局與治安警早前發表聯合聲明,嚴正澄清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任何非本地居民在本澳從事工作或活動,依法須事先取得相關工作許可。勞工局特別強調,志願服務僅適用於非牟利性質的公益活動,且參與者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報酬。任何企圖以“志願者”名義規避工作許可制度的行為,均屬違法,僱主有可能觸犯“不合規範的僱用罪”,最高可被判處2年徒刑,而從事黑工的非居民亦可能觸犯行政違法,可被科處最高1萬澳門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