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4月27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新修訂的《廣東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預案》從指揮體系、響應機制、科技應用、責任落實等方面進行全面優化。
《預案》明確,火災現場指揮部由地方行政首長擔任總指揮,並引入專業“現場指揮官”機制,由有撲火經驗的領導統籌火場組織、調度各方力量,確保科學決策。
《預案》優化組織指揮架構,省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由分管應急、林業的省領導分任總指揮與常務副總指揮,公安、應急、林業等部門協同聯動。火災撲救實行屬地行政首長負責制,現場指揮部由地方主要官員擔任總指揮。跨區域火情由上級指揮部統籌,重大火情由省級直接指揮。
《預案》細化森林火災分級標準與響應機制,將應急響應分為I至IV級,並根據火情動態調整級別。量化火場面積、持續時間及特殊場景,增強可操作性。
《預案》首次規定“跨省支援”流程,明確撲救力量梯隊組成。地方專業隊伍、國家消防救援力量為第一梯隊;鄰近地市隊伍、航空救援為第二梯隊;解放軍、武警等為第三梯隊,確保快速形成救援合力。
《預案》強化智能化監測手段,強調綜合運用衛星、無人機、視頻監控、輿情監測及護林員巡查等手段,實現火情實時監控。《預案》首次提出“輿情監測”與火情信息聯動,新增“輿情引導”條款,防範火災衍生社會風險。
《預案》首次納入“航空消防”與“社會力量”,提倡直升機“以水滅火”優先,防止小火蔓延;明確社會應急力量作為撲火補充,鼓勵志願組織、企業等加入防滅火宣傳及輔助救援。
《預案》指出,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形成合力,應急部門統籌救援,林業部門加強火源管理,公安部門偵破火案、維護治安,氣象部門提供精準預報及人工增雨支持。同時,交通、通信、醫療等部門需全力保障救援通道、信息網絡與生命線暢通。
《預案》明確應急保障措施,包括物資儲備、航空消防調用、資金支持等。受災群眾安置、傷員救治及救援人員撫恤等善後工作也被納入規範化流程。
火災撲滅後,將嚴格開展災損評估、火案查處,並建立約談整改與責任追究機制。對因履職不力導致火災多發地區,上級政府將直接約談主要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