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大會昨日舉行2025年財政年度行政法務領域施政方針辯論會,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引介時表示,為優化營商環境,政府將推進“放管服” 即(“簡政放權、加強監管、優化服務”) 改革,改進管治方式,在兼顧公共安全及秩序的前提下,放寬、簡化和完善各行業,尤其是多由中小企業所從事行業的准照審批條件及流程。他提到,今年1月,政府已設立跨範疇的檢討營商法規工作小組,正全力推進相關工作。
關於電子政務方面,張永春稱,將在收集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一戶通”及“商社通”作全面優化升級,有關的工作將於2027年完成。此外,由於現時各部門設置的市民意見處理機制明顯存有不足,將結合澳門實際情況,參考內地12345政務服務熱線的經驗,整合分散於不同部門的意見反映平台,並統一服務標準、流程及評價機制,提升服務質素。新平台將應用大模型、人工智能技術,輔助進行個案接待和處理,提升工作效率。
會上,議員崔世平關注“放管服”改革的具體工作部署和推行時間表。張永春表示,現時各行業共有約200項涉及准照牌照、許可和登記的行政審批事項。未來檢視的大方向有:一、對於風險程度較低的經濟活動,將有關行業的准照取消,例如透過修改第47/98/M號法令取消理髮店的准照。二、對於可適度簡化規管的活動,考慮由事先經行政當局審批的行政准照制度,改為備案通知行政當局的登記制度,例如將抽獎活動由現時的審批改為備案通知,以及修改第16/96/M號法令,將少於一定面積的飲食場所(堂食場所)由現時的准照改為備案通知。三、對於仍需要透過准照或其他方式規管的營商活動,透過檢視審批流程減省不必要的文件及工作環節,利用一站式電子平台處理涉及跨部門的審批流程。例如將補習社、中藥房及西藥房准照的申請及續期透過商社通平台處理。
張永春強調,放寬規管不是放手不管,各職能部門將透過優化監管方式,由事前監管轉為著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等,對工程、消防及社會治安等涉及公共秩序及安全方面的事宜有效管理。
議員梁安琪關注政府“放管服”改革短中長期規劃,有何量化指標。張永春回應,中小企業運營的一個很大的成本是“交空租”, “但咩都要咗牌照之後才做到,而舖又租咗,半年都開唔到,成本好大”,因此希望透過“放管服”改革,助中小企業降低營商成本。他坦言具體量化未做到,由於各類型企業不一樣,難以統計,政府未來會繼續聽取可以多聽意見並跟進。
另外,議員陳澤武關注飲食場所發牌制度的流程。法務局局長梁穎妍回應稱,政府一直致力優化飲食場所的發牌流程,去年修改相關行政法規,將申請及審批流程放在“商社通”電子平台處理,調整和優化一站式發牌程序,尤其是增設預先工程准照機制,讓當事人可申請同步開展裝修工程。然而,按照數據顯示,透過“商社通”申請准照仍需時。經分析後,認為如果繼續維持現時的規管模式及理念,難以較大幅度減少發牌時間,因此有必要以“放管服”的思維來重構飲食場所的規管模式,將風險不高的飲食場所由著重事先監管的方式,改為事中或事後監管。經初步分析後,認為有條件透過修改第16/96/M號法令及相關制度,將少於一定面積且不涉及高風險工程的飲食場所由原有的准照制度改為備案登記制度,大於一定面積或涉及高風險工程的飲食場所則仍然適用現有的准照制度。
在備案登記制度內,工務部門及消防部門不會以典型工程准照的方式審批有關裝修工程,而是參照現行《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內關於工程預先通知的機制來處理。在完成飲食場所裝修工程及作申報後,主管部門會聯同其他相關部門聯合巡查,按各自的職能範圍檢視有關場所是否符合法定標準,並依法對違規情況作處理。權限分工方面,是次檢討修法時亦計劃修訂,初步方向是酒店以外的餐飲場所歸一由市政署發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