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廣州4月15日消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當日發佈消息稱,近日,該院印發《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第三個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圍繞營商環境優化、司法規則銜接、審判機制創新、司法合作交流等四個方面,明確了包括服務發展新質生產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完善商事司法規則銜接、加強涉港澳審判機制創新、健全區際司法協助體系等在內的23項重點任務。還提出了健全新興產業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深化金融審判機制創新、加強與港澳訴訟服務對接等70項具體舉措。
《方案》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重中之重,重點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還要求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為目標,進一步健全產權保護制度,通過完善平等保護長效機制、破產府院聯動機制和深化個人破產制度改革試點,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方案》指出,要以落實“港資港法港仲裁”“澳資澳法澳仲裁”為契機,加強粵港澳三地調解、仲裁等與訴訟的有效銜接,推動完善市場化調解機制,致力於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選地。
《方案》還明確規範涉港澳訴訟服務流程,推進與港澳法院在調查取證、文書送達、證人出庭等方面的規則銜接,優化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查明平台、加強在線司法協助平台建設等,全力打造更便捷高效的粵港澳大灣區訴訟服務體系。
數據顯示,2019至2024年,廣東法院共審結涉港澳案件11.1萬件,約佔全國總量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