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日出版的《特區公報》刊登多則人事任命,當中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成員及候補人各12人,任期一年。
根據第5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政府設立的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由組長、協調員、副協調員,以及新聞局、市政署、行政公職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博彩監察協調局、澳門金融管理局、治安警察局、消防局、體育局、土地工務局、環境保護局、交通事務局的代表各1人組成。其中,協調小組的12名成員及其候補人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
昨日出版的《特區公報》刊登第2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下列人士為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成員,任期一年:新聞局代表陳裕康,由朱家聯擔任候補人 ;市政署代表杜淑儀,由馮惠星擔任候補人;行政公職局代表陳淑貞,由鮑志偉擔任候補人;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代表鄺信昌,由嚴飛擔任候補人;博彩監察協調局代表包保羅,由尤富擔任候補人;澳門金融管理局代表陳君儀,由蔡浩明擔任候補人;治安警察局代表梁慶康,由源劍鋒擔任候補人;消防局代表梁毓森,由林俊生擔任候補人;體育局代表潘永權,由林蓮嬌擔任候補人;土地工務局代表劉國權,由李建豐擔任候補人;環境保護局代表陳美寶,由梁婉芬擔任候補人;交通事務局代表林志劍,由曾祥軒擔任候補人。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主要負責協調在政府場地及設施舉行的大型戶外演出活動的相關工作,並就有關申請的審批提供意見。小組組長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協調員由文化局局長擔任,副協調員由旅遊局局長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