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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來澳街頭演唱「獨歌 」被遣返發文叫屈
警:調查依法依程序對失實言論追究刑責
【發佈日期】2023-09-12 01:04:41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曾多次在香港街頭演唱“港獨”歌曲的一名香港男子,日前來澳在板樟堂表演被本澳警方查問,其隨後在社交網站發文聲稱,在接受警方查問期間遭到不禮貌對待,且拒絕其聯絡律師的要求,事後更被驅逐出境,並禁止入境澳門1年。對此,司警回應指,相關調查工作完全合法、合理及符合程序,強烈譴責有人利用社交媒體及網絡媒體進行誣衊,已立案追究其可能存有的刑事責任。

治安警指出,涉事的香港男子曾多次在港演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歌曲,有關行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其行為明顯偏離原給予入境逗留許可的目的,故此治安警察局依法依程序廢止其逗留許可及將其遣送回原居地。

涉事香港男子為街頭歌手馬賦馳 (Oliver Ma),曾多次在香港街頭演唱“港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其日前在社交媒體發文聲稱,上周日(3日)在澳門街頭演唱時,遭警方帶走問話,被扣留13小時後被驅逐出境,並禁止入境澳門一年。其又宣稱在被扣留期間,遭到不禮貌對待,要求聯絡律師亦遭拒。

治安警回應事件表示,涉事男子曾多次在香港演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歌曲,有關行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治安警察局早前已接獲情報,其可能來澳從事同類活動。於本月3日中午,警員在本澳中區發現該男子擺放表演設備及向途人表演歌唱,經調查,其承認在沒有獲得准照的情況下作出上述行為。根據第16/202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之相關規定,該男子是次入境本澳時獲發之逗留許可屬僅以旅遊為目的,而其作出的行為明顯偏離原給予入境逗留許可的目的;故此,局方依法及依程序廢止其逗留許可及將其遣送回原居地。

治安警強調,澳門特區歡迎任何人士到來旅遊、探親、進行商業活動及文化交流。治安警察局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出入境事務的部門,需依法檢查及監察有關人士在本澳逗留期間的情況,任何人士均應尊重及遵守本地區法律。

司警就涉事男子在在社交網站發佈的相關帖文回應指,對於該男子在帖文中指司警局人員對其作出不禮貌行為及言談,且不容許其聯絡律師等指控,完全偏離客觀事實。事實上,司警局人員不僅完全沒有作出相關行為及言論,更曾明確向其表示可以聯絡律師,惟其最終放棄。司警局對其進行的調查工作,完全合法、合理及符合程序,過程中充分保障其合法權益。相關人士捏造事實,無中生有,利用社交媒體及網絡媒體誣衊司警局,嚴重影響司警局的良好聲譽及形象,司警局對此強烈譴責。由於有跡象顯示相關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81條的規定,司警局已即時立案以追究其可能存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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