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名本澳男女涉嫌於2009年至2012年期間從事層壓式傳銷活動,詐騙10人合共150萬元人民幣,案件經審理後,涉案的4人被判處3年6個月實際徒刑,其中1人較早前已被警方截獲押送路環監獄服刑,而另外3人則潛逃內地,分別匿藏於廣東中山及廣西南寧,至昨日被內地公安緝獲並移交司警,送往監獄服刑。
3名在內地落網的涉案本澳男女分別為45歲姓李男子,在南寧被緝獲;74歲姓李男子,在中山被緝獲;66歲姓陳女子,在中山被緝獲。3人為親友關係,均報稱無業。
案情指,2009年至2012年間,4名本澳男女經營一個名為“純資本運作”的投資項目,該項目設立於廣西南寧市,單純推介其他參加者加入並成為其下線,即可賺取上線佣金,期間有10人被上述4人遊說參加投資項目,涉及金額約150萬元人民幣。事後,10名投資人曾多次要求取回有關投資款項,但遭到拒絕,報警處理。警方接報立案後,初級法院於2022年1月27日對案件進行審理,裁定涉案的4名本澳男女觸犯“層壓式傳銷罪”, 各判處3年6個月實際徒刑,但4人不服裁決,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至今年4月27日,中級法院裁決4人的上訴理由不成立。
早前,司警依據法官簽發的拘留及移送命令狀,已經將其中1名涉案人押往路環監獄服刑,惟另外3名涉案人已潛逃內地。隨後,司警透過警務聯絡機制將相關情況通報內地公安機關請求協助。及至昨日,內地警方分別在南寧市及中山市緝獲上述3人並移交司警。繼而司警再按拘留命令狀指令,將3名涉案男女押往路環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