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澳一醫療機構的女出納早前墮入“公檢法”騙局,誤信騙徒“指控”其涉嫌發放醫療詐騙訊息及協助洗黑錢,恐慌之下按騙徒指示在任職的機構做“臥底”搜集證據以求“戴罪立功”,繼而交出機構賬戶資料及印章予另一名同樣被騙徒威脅而當“特務”協助“辦案”的男子,並接收對方大量偽造的匯款單據詐騙其任職的醫療機構至少200萬元。事件被揭發後,騙徒通知涉案女出納前往香港“避鋒頭”,同時要求其將個人賬戶內款項匯至指定銀行戶口進行“審查”,惟案發後該女出納的個人賬戶已凍結,其於前日回澳打算向銀行查詢,在北安碼頭入境時被警方截獲。與此同時,案中另一名“特務”稍後亦前往警局自首。目前,警方正加緊追查在逃人士及騙款下落。
涉案女子姓潘, 38歲,澳門居民,報稱本澳某醫療機構出納員,因涉嫌觸犯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及相當巨額詐騙罪,已被警方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8月28日,本澳一醫療機構代表向司警舉報,指有人以七張偽造銀行匯款單將醫療機構戶口內多筆款項轉賬至外地銀行戶口,而負責向銀行提交匯款單的醫療機構女出納員,於當天沒有上班且失聯,懷疑與事件有關,於是報警求助。
司警接報調查後,即時透過與外地警方的合作機制成功止付大部分騙款,但仍有約200萬澳門元騙款的去向暫時難以查悉。警方經深入調查,發現醫療機構從未作出相關匯款,而匯款單上的簽名為偽造,有關匯款單由涉案女出納及一名男子向銀行提交,事後兩人先後離澳。及至8月30日,涉案的潘女經北安碼頭入境時被警方截獲。
警方調查得悉,潘女在8月中接到自稱“澳門衛生局”的人員來電,告知其發放涉及醫療詐騙訊息並涉及不法利益,需要接受“檢察官”調查,之後對方將電話轉駁到“上海公安局”,隨後“上海公安局”人員要求其下載某通訊軟件進行“視頻辦案”,而在“視頻辦案”期間, “上海公安局”人員聲稱其任職的醫療機構有人洗黑錢,若協助搜集證據可“戴罪立功”。由於所謂“上海公安局”人員期間展示其身穿制服及佩戴工作證的畫面,潘女對此深信不疑,按指示將醫療機構內部資料及印章交予 “檢察官”的手下,即案中充當“特務”角色的另一男子。
之後,上述 “特務”再將已經簽名及蓋章的偽造匯款單交給潘女,兩人又一併到黑沙環某銀行將銀行匯款單交給職員匯款。由於銀行與潘女任職的醫療機構的負責人相熟,因此銀行方面聯絡醫療機構,建議開設港元戶口,減少匯率差價。雙方通話間,醫療機構負責人發現公司並無核準有關轉賬,懷疑有人偽造公司匯款單據。隨後,機構負責人向潘女查問,潘女卻自行向“上海公安局”人員報告被公司懷疑一事,對方遂通知其前往香港“避鋒頭”。至8月29日,潘女又按“上海公安局”人員指示,將個人賬戶內款項匯至對方戶口“審查”。然而,由於醫療機構揭發事件,導致潘女銀行戶口被凍結,因此其在8月30日回澳打算向銀行查詢,最終在北安碼頭入境時被警方截獲。
經查問,潘女承認將醫療機構賬戶資料及印章予另一名在逃疑犯,但否認收取任何利益。而在警方調查案件期間,另一名20多歲自稱“特務”的男子前往司警局自首,聲稱同樣被詐騙集團威脅充當幫兇,按指示到氹仔某單位收取文件及物品,但看見相關文件時感到事有可疑,於是決定到警局投案。調查期間,司警檢獲大量偽造文件、打印機及印章,其中包括上述醫療機構的文件及印章。司警追查在逃人士下落,不排除有人利用電騙受害者“跑腿”幫兇。
司警呼籲,任何警務部門或司法機關不會以牽涉嚴重案件等為由,向市民索要金錢或要求提供銀行賬號及密碼等個人資料,更不會要求市民協查案件或以“戴罪立功”方式完成所謂的“特別任務”。若遇到有關情況,應立即致電司警局防詐騙查詢熱線8800 7777或報案熱線993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