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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立文:海域規劃利用需徵詢中央意見
【發佈日期】2022-12-06 01:38:44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2015年中央授權澳門特區管理85平方公里海域,為澳門發展海洋經濟,推動傳統海洋產業升級轉型提供了有利的基礎。近年來,特區政府致力加強海域管理和使用工作,但有關工作進展緩慢,成效不彰顯,至今只完成《海域管理綱要法》立法。昨日立法會舉行口頭質詢大會,議員施家倫在會上問到85平方公里海域可如何利用,以及如何發展海洋經濟,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表示,海域利用工作未遇到困難,但《海域使用法》及《海域管理綱要法》等法案文本須向中央政府徵詢意見及公開諮詢,整體程序需較長時間,直言相關工作進度“慢左啲”。

羅立文指,可能大家以為85平方公里會有好多(海),但實際上逾一半有航道及“唔知乜嘢”所佔據,較少海域能夠利用且較分散,難以一併使用,直言現在“無咩海”。他並提到,海洋與陸地有很大分別,地有《土地法》,私產部分可批出發展,但海域全屬於公產,難以“批海”發展,認為在利用海洋發展經濟方面不要抱太多期望。

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表示,澳門海域的管理和開發利用須符合國家海洋戰略及國家海洋整體規劃,同時編制《海洋功能區劃》和《海域規劃》須考慮澳門海域的水深、水質、防洪納潮、船舶通航、城市發展需要及海洋環境保護等條件。至於澳門海域的利用亦須考慮《珠江河口澳門附近水域綜合治理規劃》劃定的防洪治導線。她透露,《海洋功能區劃》草案初步建議將海域分 3類,分別是發展區、保護區和保留區,再因應功能和用途再分不同區域。特區政府已編製《海洋功能區劃》和《海域規劃》文本草案,下一階段將就草案徵詢中央人民政府的意見,並適時開展公開諮詢,需時較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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