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揭發澳門大學一名“校園管理及發展部─工程處”前行政主任在住宿式書院建造工程判給過程中,涉嫌協助承建商製作標書和偽造標書文件,並親自參與部分評標工作,最終令承建商獲得工程判給。涉案承建商在投得工程項目後,把部分工程項目判給該名行政主任持有股份且專為此工程而成立的新公司。涉案工程金額約為2.2億澳門元,同案合共有5人移交檢察院處理。
廉署昨日公佈,偵破一宗涉及澳門大學工程的貪污及偽造文件案。案情顯示,廉署去年6月底收到澳大來函檢舉,經立案調查後,發現該校一名“校園管理及發展部─工程處”時任行政主任在建造住宿式書院的整個判給過程中,協助承建商製作標書和偽造標書文件,並實際參與了立項建議、招標及評標等工作,但從未向澳大申報及申請迴避。其熟知澳大內部預算金額,建議涉案承建商訂定接近預算的金額,及利用澳大電腦親自協助涉案承建商製作投標文件,虛報涉案承建商具有兩項校園建造工程的經驗,且參與了建設的工作。作為回報,涉案承建商在投得工程項目後,把部分工程判給該名行政主任持有股份且專為此工程而成立的新公司。
另被揭洩露澳大其他工程機密資料
廉署經過深入調查還發現,案中的前行政主任還涉嫌把澳大其他工程的機密資料不法透露給另一工程公司,協助該公司取得了澳門大學的雨篷建造工程判給等。該名前行政主任涉嫌觸犯受賄作不法行為、偽造文件及違反保密罪,而其公司的其餘2名股東亦涉嫌觸犯受賄作不法行為和偽造文件罪。至於涉案承建商2名負責人則嫌涉觸犯行賄罪及偽造文件罪。案件已移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