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本地男大學生日前駕駛電單車時未亮行車燈,被警員截停並發告票檢控,一怒之下將附有警員編號的告票發上社交網絡,更出言侮辱警員。治安警接到舉報後,傳召涉案的男大生到警局調查,有人承認因一時不忿犯案。
涉案男大生姓譚,20多歲,本澳居民。案情顯示,治安警上月3日接到電子郵件舉報,稱有人在社交網絡上辱警。警方根據社交平台貼文,鎖定發帖者譚某的身份,並將其傳召到警局進行調查。
經查問,有人承認發文辱警行文,供稱上月3日凌晨3時駕駛電單車經過孫逸仙大馬路時,因未有打開行車燈而被執勤治安警員截停及發告票檢控,事後深感不忿,於是拍下附有警員編號的告票,上載至社交網絡,配上侮辱字句以洩憤。目前警方已對其控以加重侮辱、公開及詆毀等罪,送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