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行的防火安全規章已沿用25年,近年大宗火警意外頻發,社會早已提出修法訴求,日前政府終於出台《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民眾講壇昨日邀請多位嘉賓就相關修法作討論。出席講壇的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法案建議當建築物出現僭建而影響防火安全,最終仍交由工務局負責,但根據工務局的往績及效率的不理想,他質疑此次修法是否能真正解決因僭建而導致的防火安全問題。
城市大學應用經濟課程主任林德欽、律師麥興業、歧關新村管理機關副主席郭寶健,以及民眾建澳聯盟大廈事務委員會主任袁漢均,也同時圍繞新出台的《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內容、現存的防火安全隱患、執法困難、業主的防火安全意識等問題分享各自看法和意見。
林宇滔表示,現行的防火安全規章已沿用25年,法案已不合時宜,因此他亦樂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推出。但他對新法中能否有效解決問題,仍抱持懷疑態度。如法案建議當建築物出現僭建而影響防火安全,最終仍交由工務局負責,但根據工務局的往績及效率的不理想,他質疑此次修法是否能真正解決因僭建而導致的防火安全問題。法案建議防火安全技術規範將交由行政法規訂定,即由行政會閉門討論,他認為這種法案與行政法規未能同步公開讓立法會及公眾發表意見的做法,如同不少法案一般,會影響到立法質量。另外,他建議當輕微違反時,如雜物阻塞走火通道,可以簡易程序,定額罰款,而無需經冗長的投訴、聽證。
麥興業表示,法案是社會價值及共識的進步,認同今次修法後,列明清晰工務局和消防局職能分開,能有助解決現時消防局不能執罰,只能將個案轉介工務局的困局。
郭寶健提到,普遍舊樓住戶防火意識薄弱,如在大廈範圍內燃燒冥鏹、拜神燒香等,容易導致本可避免的火災;同時,舊樓電線老化、設施殘舊,亦有機會增加火災發生。大廈管委會當然希望業主自身注意防火安全,但阻塞走火通道、泊滿車輛等情況,部份個案因屬私人地段而難以投訴,因此認為當局有必要盡快通過立法,加強居民防火意識。
袁漢均稱,全澳有數千幢“三無”的低層樓宇,由於業主消防意識薄弱,造成嚴重的消防隱患,故政府必須加以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