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首頁» 公共停車場去年錄逾140宗濫泊 泊錯位超8日可罰款或移走車輛
  分享給朋友  |   www.digg.com www.technorati.com www.yahoo.com www.twitter.com www.facebook.com www.reddit.com del.icio.us www.stumbleupon.com www.google.com www.furl.netm
 
公共停車場去年錄逾140宗濫泊 泊錯位超8日可罰款或移走車輛
【發佈日期】2020-02-25 00:25:03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據交通事務局統計,該局轄下52個公共停車場去年共錄得142宗濫泊個案,同比2018年增加35宗,升幅約32%;當中,輕型汽車佔107部,餘下則為電單車;升幅主因是特區政府去年7月接管關閘綜合體育場停車場後清理場內濫泊車輛,該批車輛佔總數42%。
交通事務局表示,上述濫泊車輛已按照《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定執行處理程序;其中,26部車輛的車主已繳交相應款項及把車輛駛離,116部車輛經局方、警方或管理公司拖至存車場;而被拖走之車輛中,有26部車輛已被取回,62部車輛已執行強制註銷、註銷或歸政府手續,餘下28部則待車主認領或進行相關程序,以釋放有關泊位予公眾使用。
至於濫泊車輛的具體情況,大部份個案屬在公共停車場連續停泊逾八日,然而亦有部份車輛為停泊在留用或私人泊車位、停泊在妨礙場內運作之位置或佔用多個泊車位。
交通事務局提醒駕駛者,根據《公共泊車服務規章》,上述行為均視作濫泊,局方可與相關部門執行處罰程序,包括對有關車輛開立罰單、上鎖、拖走並存放於存車場內;有關車主在接獲有關通知後90日內未認領相關車輛即視其為棄置,車輛會被轉交予財政部門拍賣,車主則繼續被追討過程中涉及的泊車、移走及按日計算之存放費用。

我的名字:   驗證碼:
已有評論0更多»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時事新聞網保持中立。
 
 
廣告服務   |    關於我們   
網址:www.macautimes.cc 地址:澳門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21樓
電話:2842 1999(總機) 8798 1983 / 8798 1984(廣告部) 傳真:2842 1333
電郵:macautimes@hotmail.com 社長:楊達夫
版權屬于澳門時報所有. Copyright 2022 macau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技術支持:澳門天心電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