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文化局於今年3月13日至4月11日期間,對建議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12個項目進行公開諮詢。經對相關意見進行整理及分析後,文化局於昨日公佈諮詢總結報告,社會意見普遍認同12個項目的價值及將其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建議。
是次公開諮詢建議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12個項目包括:粵劇、涼茶配製、木雕-神像雕刻、南音說唱、道教科儀音樂、魚行醉龍節、媽祖信俗、哪吒信俗、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土生土語話劇、苦難善耶穌聖像出遊和花地瑪聖母聖像出遊。
文化局於公開諮詢期間共收到1,168份意見,當中包括1,107份意見收集表,26條公眾諮詢會發言意見及35條本地報章及社交媒體意見。經分析後,該12個建議項目,均有超過七成意見表示認同其列入本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其中,有關“粵劇”的意見收集表獲得的意見中,其列入非遺名錄的認同率為12個項目中最高,佔 95.5%,主要是認為粵劇是中國及廣東地區歷史悠久的傳統文化以及粵劇有明顯的地域特性及代表性。而意見中對列入非遺持反對意見最高的項目為“道教科儀音樂”,佔 27.8%,認同率只有72.2%,主要是認為不認識道教和社會不普及。
報告指出,有關意見顯示社會大眾普遍認同是次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工作。部份意見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尤其是如何訂立保護傳承機制,即列入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之外,是否會有計劃可以讓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永續傳播下去。另外,有公眾也認為應加強宣傳已被列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並提供更多場所展示非遺項目。同時希望將來可有更多待列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盡快推出,加快保護有價值的非遺項目。對此,文化局稱,現階段將整理及綜合分析公開諮詢和文化遺產委員會的意見,並對列入名錄項目的決定作出建議,計劃在本年底完成項目列入名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