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將於6月16日舉行,選管會主席宋敏莉昨日公佈,選委選舉的競選活動期將為期2周,由6月1日凌晨零時開始,至6月14日午夜12時結束。選管會將安排時間和地點,提供給不同界別和界別分組,以便他們在選管會定出的時間和地點組織宣傳活動。她提醒,候選人須依法進行競選宣傳。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上午召開會議,宋敏莉會後向傳媒表示,管委會稍後將發出第2號指引,內容有關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選舉的競選活動期,將由6月1日凌晨零時開始,至6月14日午夜12時結束。競選活動期間,管委會可為每個界別及界別分組的候選人提供場地和時間,供候選人舉行宣傳會。
宋敏莉提醒,候選人的競選宣傳必須依法進行。管委會秘書處將盡快公佈第2號指引及有關提供場地和時間的詳情,有興趣的人士可到行政長官選舉網頁了解。秘書處稍後亦會致公函予候選人,了解他們會否使用管委會提供的場地。
行政公職局已於5月16日張貼了被確定接納的候選人名單總表,被確定接納的候選人共有350人。宋敏莉在談及投票人事項時表示,由於每1名選民只能代表1個法人選民行使投票權,行政公職局發現有2人遞交的聲明書,所代表的法人多於1個,違返了法例規定,因此這2人簽署的聲明書被視為無效,行政公職局亦已於5月17日張貼了無效者名單。截至目前為止,共有5,700多人符合條件成為投票人。
另外,被問及有關選委會選舉的競選活動開支,宋敏莉指,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有關行政長官選舉競選活動的規範,經適當配合後,可適用於選委會委員的產生,對有關競選經費,管委會將繼續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