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配合政府規劃及推動環保車輛使用,近月電力公司在本澳五個區域安裝近20多個戶外充電樁。在離島區社會諮詢委員會昨日的平常會議上,委員吳鴻祺關注本澳戶外充電樁被燃油車佔用問題,期望有關部門盡快規劃及監管戶外電動車充電樁使用情況。
吳鴻祺在議程前發言表示,由於相關政策及監管法規還未跟上配套,有關部門亦未有設置任何告示牌或標語區分可使用車輛,在有關設施啟用後,不少市民及駕駛者反映充電位長時間被傳統燃油車佔用,令充電樁形同虛設,更甚者迫使部分電動車直接把充電線拖出並違泊在行車道路上充電。他繼稱,充電線亦有一定長度,市民常見充電線被拖至行人路或馬路上,阻礙道路,對行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一定危險。
他建議,盡快修改相關法例,並於該等位置設置告示牌,明示只能供電動車輛使用,若有非電動車輛佔用應視作違泊處理,應對相關行為設置相應罰款。同時,應在所有電動車輛加裝電子標籤,並在充電樁位置加裝感應器,以識別該位置停泊之車輛是否電動車及監察該車輛有否於位置上進行連接充電,將識別數據結果實時透過電力公司系統,傳送至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數據庫作分析處理,若發現違泊車輛佔用或沒有用作充電時,可作即時處罰。他亦建議在建設智慧路燈時加入充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