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天氣開始轉涼,電熱水爐又大派用場。香港消委會與機電工程署測試市面12款儲水式電熱水爐,售價連基本安裝由2,580港元至6,130港元,全部樣本通過主要安全測試,但其中10款參與機電署自願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的樣本中,6款實際的能源效益級別低於產品所標示,其中3款,包括“柏林牌”的UHP-6.5型號、“真富”的JHR-10、及“太平洋”的PW-18更跌出可容許10%公差範圍。
香港消委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探討市面上有售的電熱水爐安全及效能。測試發現,各樣本的恆溫器設於65度時,平均熱水輸出的溫度都很參差,樣本中僅2款的熱水平均溫度超過60度。花灑式樣本平均熱水輸出溫度介乎46至60度。平均熱水輸出溫度最高和最低的樣本,溫度相差14度。至於無排氣管式樣本平均熱水輸出溫度則介乎42至64度,最高和最低樣本,更相差超過20度。各樣本中,以“德國朗高”的DNP-6.5TS及“伊豆”的IPU6.5-U2量得的總水量加熱時間與能源標籤上的標示數值差異較大,相差皆超過3分鐘。
測試亦發現,僅1款熱水爐達1級能源效益級別,有4款更只達5級水平,即能源消耗量較高,表現懸殊,該4款樣本分別來自“柏林牌”UHP-6.5、“氣霸”HY-503S、“太平洋”PW-18及“西德寶”GWH-5B。
測試亦假設樣本每年備用時間為1800小時,每日處於備用狀態約5小時及每度電1.2港元計算,不同容量的樣本每年電費不同,最高的每年所需待機電費達109港元,屬“柏林牌”的UHP-6.5,消委會提醒市民,使用儲水式電熱水爐後,應立即關機才可安全又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