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第102012 號法律〈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引述政府稱,會充分考慮和研究將中介人公司公關、清潔和餐飲等工種納入“賭場禁足令”的範圍。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細則性審議修訂《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案,何潤生會後引述政府回應稱,當局經過考慮,並在較短時間內先後與中介人協會和中介人僱主進行基本溝通後,對禁止相關公司屬下的公關、清潔和餐飲等工種員工,在工餘時間進入賭場的反應持正面態度,會充分考慮和研究將其納入“賭場禁足令”的範圍。至於外判公司,由於以清潔和保安工種居多,崗位流動性很大,當局認為執行禁足令有一定的困難,故初步維持不考慮納入法案。對此,何潤生表示,委員會接受政府所提出意見。
法案還建議,考慮到有人員會因為培訓或學術研究目的而進入娛樂場,若遇此類情況,相關工作人員須寫明課程或培訓名稱、進入娛樂場的需要及期間的文件和其他涉及工作或社團活動的理由,並須經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的批準之後,才會視為獲正當理由進入娛樂場。何潤生表示,政府會對持上述正當理由而進入娛樂場的人員,進行事前審查和事後監察工作,委員會理解政府在處理該方面事務的嚴謹性。
何潤生還稱,法案亦允許衛生局監察衛生和民署執行食安工作方面的人員進入娛樂場執行職務,政府已接納委員會意見,明確將勞工局和司警局納入條文內,令條文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