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物管法和大廈管理法將於本月22日起生效,房屋局昨日上午10時假離島辦事處舉辦工作坊,向曾修讀“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課程”的學員,講解《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及《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介紹召集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的流程及注意事項等。
物業管理業商會理事長崔銘文表示,根據統計澳門有800多棟高層大廈,大概有200至300個業主會,還有三分之二的大廈沒有成立業主會。正因為這個問題,政府立法推動成立管委會,簡化召集方式。希望大廈成立業主會,與管理公司加強管理上的溝通,直言有定期溝通機制會令大廈管理更暢順。冀公眾要關注大廈管理事務,現時新法例沒有規定業主會強制成立,認為有強制成立推動效果更好,期待3年後法案檢討時能作出修改。亦有出席的物業管理公司代表關注,由物管公司代管的小額緊急維修基金能否過渡至新法。
另據房屋局數據顯示,截至8月8日,共有160宗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臨時准照申請,發出准照120宗;有55宗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申請,發出准照42宗。崔銘文表示,會內的100多個會員已全部領取准照或臨時准照,估計仍有約一成多物管公司未申領臨時或正式准照,不排除有部分物管公司考慮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