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到今年6月1日為止,澳門回歸後已與葡萄牙等7個國家及地區簽訂了12項國際/區際司法協助協定。目前已獲得中央政府授權,正與韓國等11個國家或地區就簽訂相關司法協助協定進行磋商,下階段計劃與馬來西亞等4個國家進行磋商。
法務局資料顯示,葡萄牙、東帝汶、蒙古、佛得角、蒙古、尼日利亞、香港特區、中國內地已在回歸後與澳門簽訂關於司法互助、打擊販賣人口、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移交被判刑人等方面簽訂12項國際/區際司法協助協定;而現階段正與澳門特區進行磋商或已獲得中央政府授權開展磋商的國家或地區有11個,包括與韓國、蒙古、葡萄牙、巴西、越南、菲律賓、東帝汶、佛得角、安哥拉、泰國和香港特區就《移交被判刑人協定》、《刑事司法協助協定》、《移交逃犯協定》等協定展開磋商。
據介紹,澳門計劃與馬來西亞、 印尼、泰國和英國開展磋商就相關司法協助協定開展磋商,目前正擬提請中央政府的談判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