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時訊】治安警日前破獲兩宗涉及“拾獲物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一案更涉及勒索。警員拘捕一名本地男的士司機及一名內地男遊客,均起回贓物。兩案移送檢察院偵辦。
一名科大內地生本月12日乘搭35號巴士,由氹仔圓形地前往永行皇宮,在車上遺下一部價值8千港幣的手提電話,之後撥打自己的手機號碼,嘗試尋回電話,一名操普通話男子接聽指,取回電話須付2千元人民幣,於是報案處理。
稍後,該名內地生相約該男子到氹仔拉哥斯街交收,治安警在附近埋伏監視。事主與疑犯碰面後,對方咬定2千元才肯交出手提電話,事主要求只付8百元“贖金”。期間,兩人的對話被埋伏的警員聽到,確定疑犯作出勒索行為後,即場進行拘捕。疑犯姓王,38歲,持通行證,廣西人。治安警落案起訴拾獲物不正當據為己有及勒索罪。
另外,一名的士司機同樣因不當據為己有被捕。治安警指早前有人報稱在的士上遺留下一部電腦,價值約14000元澳門幣。治安警嘗試在的士傳呼台查詢,但無人回覆。其後治安警鎖定一名涉事司機並致電了解事件,他帶同失物前往警署,並承認因一時貪念犯案。的士司機姓李,本澳居民,57歲。
(記者 鮑海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