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時訊】議員蘇嘉豪因涉加重違令罪而被控訴,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討論是否許可按照初級法院要求立法會許可中止蘇嘉豪的議員職務及出庭應訊。委員會主席高開賢在會後總結時表示,委員會不會發表有傾向性的意見,預計11月20日還將舉行一次討論會議並簽署意見書,再交由大會進行不記名投票表決。
委員黃顯輝、區錦新、崔世平、梁安琪、黃潔貞、柳智毅出席,議員蘇嘉豪、高天賜列席旁聽。會議閉門前,高開賢曾表示會議討論預計持續1小時,但最終進行近2小時結束。
高開賢會後表示,會議主要針對有關程序進行討論和發表技術性意見,並不涉及案件事實、調查以及分析,因不屬於章程委員會工作範疇。意見書內,不會有評論或者發表影響大會表決的傾向性的意見,最後是否中止議員蘇嘉豪的職務由大會決定。意見書最遲11月20日前簽署,再交由大會表決。他解釋,採用不記名投票方式是根據議事規則決定。
蘇嘉豪稱更有信心
蘇嘉豪昨日列席會議後接受傳媒訪問表示,根據議事規則,會議允許他旁聽,並在得到主席批准情況下有充分發言時間解釋相關情況。他稱,會議討論態度開放,主要是研究程序究竟適應哪一條條文,並未涉及案件本身或者政治角度。被問及是否擔心自己被檢控,他表示在清楚程序之後更有信心。
蘇嘉豪表示,過去一周的工作雖然受到這件事的影響,但仍然將議會工作放在第一位,自己的事擺在第二位。他稱,議員高天賜、區錦新在會上強調,其所涉及的事件由維護公共利益和行使公民的表達自由而引起,並未涉及利用、濫用議員職權做貪污、瀆職之事,或對社會公共利益有害的事情。主席高開賢亦表示,希望以不記名投票方式令議員完全不受壓力獨立、自由的行使手中的投票權,委員會亦建議大會給予蘇嘉豪充分的時間自我辯護,包括解釋事件本身的問題。 (記者 張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