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時訊】游泳作為傳統的體育競技和身體鍛煉項目,一直深受本澳居民歡迎。昨日立法會上,議員陳虹、李靜儀、區錦新等均指本澳酒店游泳池和分層建築物泳池水質監管和救生員規範不足,建議政府考慮強制性監管。
陳虹認為,對於公眾開放的泳池,鄰近地區有專門的發牌制度,國內各省市亦有對規範公共游泳池的管理辦法。反觀本澳對於公共泳池、酒店泳池和分層建築物泳池的要求監管制度不一,且目前在相關方面的指引並無強制性要求,對企業無約束力。她建議,當局應該考慮是否對泳池進行統一監管和發牌制度,對救生員亦進行專業資格考核。議員李靜儀亦認為,公共泳池的規範條例尚算清晰,但酒店泳池過去曾發生不愉快案例,證明監管方面確實有做得不足夠,尤其在水質監管和救生員素質方面應該考慮實行強制性監管。議員林香生提出,本澳近年漸漸興起BB游泳活動,但當局對於這方面的管理幾乎是空白,希望政府可以思考如何規範和監管。
體育局局長潘永權回應,政府重視不同游泳池的安全問題,針對游泳池實施發牌制度的建議樂意聽取社會各界的聲音,並做進一步探討,未來亦會加強對指引的工作研究。關於BB游泳活動監管,潘永權稱需要收集更多資料給予答覆。(記者 張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