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珠三角空氣質素續改善
【澳時訊】粵港澳珠三角區域空氣監測網絡2016年監測報告反映,珠三角去年的空氣質素持續改善,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顆粒物的年均值較2015年分別下降8%和6%;二氧化氮的年均值則上升6%,儘管有短期波動,但長期下降趨勢明顯。與2006年相比,2016年錄得的二氧化氮年均值下降24%;同期間,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顆粒物的年均值亦分別下降74%和38%。
中期回顧研究年中完成
為進一步改善區域空氣質素,香港環境局與廣東省環保廳於2012年11月訂立2015年減排目標和2020年減排幅度。雙方分別提出一系列改善空氣質素的措施,全方位減少由工業源、海陸交通、發電和非道路流動機械等帶來的空氣污染。粵港雙方已開展“珠三角地區空氣污染物減排中期回顧研究”,總結2015年的減排成果和確立2020年的減排目標。中期回顧研究預計於年中完成。
三地共推減排改善空氣
粵港澳三地為達至目標,近年都採取了多種減排措施。香港近年進一步收緊電廠的排放上限及檢討發電燃料組合、逐步淘汰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加強管制石油氣及汽油車輛的廢氣排放、收緊境內供應船用輕質柴油的含硫量、規定遠洋船在香港水域停泊期間轉用低硫燃料、以及管制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等。
廣東方面,2016年全省共淘汰小火電38萬千瓦、淘汰鋼鐵14家、淘汰造紙7家、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35.4萬輛,完成火電、建材行業、鍋爐、揮發性有機物等整治任務1,705項,65台合計2,459萬千瓦燃煤機組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燒結機和球團生產線已全部配套脫硫設施,產能2,000噸/日及以上的水泥熟料生產線均投運了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法(SNCR)脫硝設施,26條平板玻璃生產綫中除1條正在停產建設脫硫脫硝設施外,均投運了脫硫脫硝設施。
澳門則根據《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的大氣污染控制相關行動計劃,持續透過立法和訂定科學標準,落實一系列空氣污染改善措施,其中包括公佈新進口車輛及在用車輛的尾氣排放標準、提升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的質量標準、推出淘汰二衝程摩托車資助計劃等,以及推進制訂固定空氣污染源的排放標準及監管法規,規劃引入及推廣環保車輛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