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藥監局透過與海關跨部門情報分享及溝通協作,於昨日採取聯合行動,在關閘區一間2千多平方英尺的貿易行倉庫檢獲3萬多盒中藥油、止痛藥及感冒藥等產品,當中包括未經藥監局註冊及批准進口的產品。該貿易行在未獲藥監局許可的場所倉存及供應涉案的藥物及中成藥,並非法進口藥物,藥監局已依法立案調查,海關也就該貿易行違反產品進口規定的情況向負責人作出起訴。
根據現行藥事活動法規定,獲藥監局發給准照的場所方可倉存及供應藥物,另外,進口藥物也須獲藥監局預先許可及發給進口准照,違者最高可被罰款澳門元70萬元,情節嚴重者須負上刑事責任。
藥監局強調,將持續從不同渠道收集情報,並透過跨部門合作機制打擊違規藥事活動;同時呼籲,居民如發現有場所涉嫌非法從事藥物業活動,可致電8598 3522(辦公時間人工接聽、非辦公時間電話錄音),或透過電郵dli@isaf.gov.mo或網頁www.isaf.gov.mo向藥監局准照及稽查廳作出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