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網上瘋傳一段妙齡女在澳門一酒店大堂裸逛的影片,引發網民熱烈討論,有評論戲稱“輸到底褲都冇埋”,亦有網民擔心該女子是否精神出現問題,抑或被不法之徒威脅才被迫全裸周圍走,希望警方跟進。治安警在獲悉事件後,即時派員處理,了解到涉事女子為內地旅客,疑因情緒困擾而作出有關行為,而其對自己曾裸逛一事毫無記憶。
有網民在日前在社交平台上載一段時長約10秒的妙齡女子在酒店赤身裸體散步的影片,並註明“澳門賭場唔著衫周圍走”。片段中一名留著黑色及肩短髮的年輕女子一絲不掛僅在腳上穿著一對酒店紙拖鞋在酒店內來回遊走。該女子先是背著鏡頭,露出臀部和背影,在酒店大堂的走廊經過數間商戶,再面向鏡頭經過某名店的玻璃櫥窗,行為十分耐人尋味。影片未有標明拍攝時間,但是未有其他旁人經過,可能為深夜無人時分。而女子身份以及其為何全裸閒逛亦不得而知。
相關影片引來不少網民熱議,有網民戲稱“輸到底褲都無埋”“輸到清光原來是真的會發生”。不過也有網民擔心涉事女子是否精神出現問題,如喝醉酒、受藥物影響等,更懷疑其是否被不法之徒威脅才被迫全裸周圍走。
治安警對事件作出跟進後,獲悉事發於上週四(8月31日)凌晨約3時半,涉事女子為內地旅客,疑因情緒困擾而作出有關行為,而其對於全裸閒逛一事已毫無記憶。至於涉事女子受情緒困擾是否涉及受到酒精或藥物影響,抑或有其他原因,治安警則沒作詳細解釋。
根據第8/2021號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第72條規定,酒店可拒絕不遵守衛生、道德及公共秩序方面的規範,或作出足以干擾場內其他人士安寧行為的人士進入或逗留場內。而根據《公共地方總規章》的有關規定,於公共地方或公共設施內全身或局部裸露致使他人不安,可罰款600元。至於《刑法典》第165條則規定,在他人面前作出性方面之暴露行為騷擾他人者,可處最高1年徒刑或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