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香港特區立法會前議員李卓人和胡志偉等8人,涉嫌於去年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案件於13日在香港區域法院判刑,8人分別被判囚4個月多至14個月不等。
“起底”刑事化首執法拘一男
本案共涉及8名被告,均涉嫌於去年在維多利亞公園參與非法集結,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當中,5名被告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胡志偉早前已認罪,而3名被告黎智英、鄒幸彤、何桂藍日前被法庭裁定罪成。
當日法官胡雅文在區域法院就8名被告進行宣判。現時正在服刑中的黎智英被判處13個月監禁;鄒幸彤被判囚12個月;何桂藍被判囚6個月。至於早前認罪的5名被告,李卓人被判囚14個月;蔡耀昌被判囚12個月;梁耀忠及梁錦威分別被判囚9個月;胡志偉被判囚4個月2星期。
另外香港10月 8日正式刊憲生效將“起底”行為刑事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12月13日表示,早前一名31歲男子涉嫌“起底”被捕,這是私隱專員公署獲刑事檢控權後首個拘捕行動。
條例從三方面打擊“起底”罪行,包括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對“起底”相關罪行的刑事調查及檢控權,並賦權私隱專員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有能力移除“起底”訊息的人士停止披露“起底”訊息。
據通報,被捕男子疑與事主有金錢糾紛,在網上平台公開事主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接到事主報案後,在西九龍採取拘捕行動。目前由於署方暫時無羈留設施,本次行動需借用警方場地。
為避免影響調查及檢控工作,私隱專員公署暫時不便透露疑犯發佈的內容,以及有否要求網上平台移除有關資料等。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公眾轉發相關“起底”內容亦可能違例,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檢獲私煙市值約1.3億港元
香港海關同日舉行記者會通報,香港海關日前檢獲約4,700萬支懷疑走私香煙,估計市值約1.3億元(港幣,下同),這是海關20年來破獲的最大宗走私香煙案件。截至目前,香港海關今年已檢獲逾4.05億支走私香煙,以數量計多於過去20年任何一年的檢獲量。
香港海關稅收罪案調查科稅收調查第一組指揮官方冠亭在記者會上表示,海關經過一個月的調查,於12月10日採取行動,在青衣西草灣路截查3輛貨櫃車,在3個貨櫃內檢獲3,100萬支走私香煙,又在附近碼頭的2個貨櫃內,再檢獲1,600萬支走私香煙,總計4,700萬支。
行動中,海關人員拘捕3名男子,年齡介乎46至55歲,並扣查5個懷疑涉案的貨櫃。
方冠亭稱,這批走私香煙經海路進入香港,走私團夥將它們收藏在位置偏僻的碼頭,再逐一分拆、銷售到市區。海關將繼續調查案件,追查香煙來源及流向、走私團夥成員,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據瞭解,香港海關去年檢獲2.05億支走私香煙,今年檢獲量已達去年全年檢獲量的兩倍,其中,涉及50萬支或以上的大型走私香煙案件有17宗,當中涉及1,000萬支或以上的案件佔8宗。
香港海關提醒,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