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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性婚姻立法擬下周五表決
【發佈日期】2019-05-10 06:39:48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綜合報道】針對同性婚姻立法,台灣“立法院長”蘇嘉全周四(9日)主持朝野協商後裁示,本月14日逐條協商、17日院會表決處理。目前關於同性婚姻立法的爭議點在於,大法官解釋文要求同性二人今年5月24日前可進行結婚登記,而去年的公投有過半數人同意“婚姻定義限定於一男一女”。

台灣“行政院”早前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規定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但有反對同性婚姻團體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以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保障相同性別兩人經營永久共同關係,而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則提出結合版本,將“同性婚姻”用詞改為“同性結合”。

目前3個草案正待“立法院”併案協商後“逕付二讀”(直接交付表決)。蘇嘉全周四主持朝野協商,討論這3個版本,“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等官員出席,與立委討論。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行政院”版的同婚專法版本中,只見大法官解釋,不見公投通過的民意,而且去年的公投結果,某種程度推翻大法官的意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鄭運鵬則認為,“行政院”版專法說明寫得很清楚,是依據大法官解釋跟公投結果,是完全負責任的。

目前台灣部分縣市已經有同性伴侶預約5月24日當天結婚。陳明堂擔憂,如果沒有完成立法,根據大法官解釋內容,相同性別兩人可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發生配偶關係;但若牽涉到第三人,例如繼承、親屬關係等,應該以法律規範清楚,否則可能會產生訴訟。

蘇嘉全最後指出,希望在17日前完成立法;經過各黨團溝通後,決定14日上午協商,全天進行逐條討論,17日進入院會處理,希望屆時完成三讀。

支持同婚的婚姻平權大平台9日表示,14日、17日將號召群眾一起到“立法院”共同關注協商討論。下一代幸福聯盟則再度於“立院法”外召開記者會,呼籲拒絕違反公投結果的協商,希望將婚姻限定“一男一女”、盡速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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