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望廈社屋第2期及體育館重建工程判給,早前被終審法院裁定存在擾亂正常競爭的情況而遭撤銷,之後建設發展辦公室勒令承建商終止工程。議員蘇嘉豪認為,政府應該要清楚交代多次出現批給失誤的原因,以及訂出完善的監督方案才能真正解決問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反駁,相關問題不是出在評標而是開標,認為同事做法沒有錯,不會就此致歉。
羅立文指,望廈社屋第二期工程判給撤銷與早前輕軌車廠上蓋工程判給撤銷的情況不同,輕軌車廠上蓋工程判給是因同事評標出錯,他早在10月底立法會大會上公開道歉,並承擔一切責任。但他認為,望廈評標同事並沒有過錯,故不會道歉,“望廈(社屋)我唔會講對唔住”。
望廈社屋第二期工程原訂於2021年9月完成,社會憂慮工程終止後會再次出現延誤。羅立文指,現正處理評標,暫未知何時復工,“我哋處理緊評標工作,但我答唔到你幾時可以再開工”。
至於輕軌工程進展,羅立文透露,短期內將成立輕軌公司,預計可在今年底至明年初成立,輕軌車票價格仍未確定。他並交代輕軌東線建設進度,稱方案設計已於10月31日簽訂合同,將分幾期共計600多天完成設計,過程中需要審批和修改等程序,即需時數年才可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後續的設計方案和工程也需要時間。根據運建辦的資料,輕軌東線確立項目方案設計是以詢價標方式判出,費用近 7,000萬元,服務期660天,不包括審核期和選擇性工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