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廉署報告後,審計署近日的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續揭民署在掘路工程審批和監督施工等方面未嚴謹履行其職責,長期不作為。更指出,澳門道路重複開挖之輕率,堪稱世界罕見,建議實際行動深入檢討,認真改善。然而,根據審計報告,問題出在由跨部門組成的道路工程協調小組虛有其表,而民署本身也未有認真履行其職責,若然沒有更高級別的領導人員介入問責和統籌有關工作,相信社會只會聽到那幾句“認真檢討、跟進”的陳腔濫調,事件熱度一過又“過海神仙”。
掘路工程不斷且遍地開花,猶如地下埋有“寶藏”,對於澳門市民來說已不是什麼新鮮事,相反某天澳門道路能夠“安享太平”才是天大的怪事。其實,除了社會一直詬病外,過去亦有議員對亂七八糟的道路工程作過批評。有關當局於2009年由交通高等委員會成員所屬部門和其他方面合共十部門,以及多家公共事業機構組成了道路工程協調小組,期望協調各道路工程,減少重複開挖道路對交通造成的影響。
可惜,協調小組成效一直未有彰顯,雖然當局過往一直強調針對道路重複開挖有協調機制,但正所謂“大話怕計數”,如今審計報告直指此協調小組並非權力機關,現行機制是先批准、後協調,淪為溝通平台,而且會議決定也沒有約束執行效力,可以說無有效機制防止道路重掘。此外,報告同時詳細羅列民署各項漏洞。可見,作為主要權責部門的民署並非束手無策,而是空有政策和權力卻不用。有關問題樣本個案共9個涉及18項工程,凸顯協調機制的失效。另外,負責監察實際工程日數及處理逾期工程的道路處坑道工程監管組前線稽查人員,其工作完全無王管,甚至架空上級審批權力。
上行下效,領導工作如何,下屬必如何。道路重掘問題不在於工程數量和進度,而是居於上位官員的工作態度和執行力,以及對下級的監管和問責程度。若繼續搞這種虛有其表的跨部門工作,最終真的會搞“垮”部門工作。◎藝曦